本校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 (標準作業流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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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:為鼓勵本校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研究生於重要國際學術會議中發表論文,以提昇本校學術研究能量及國際學術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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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:國立暨南國際大學補助專任教師(含專案教師)及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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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範圍:本校專任教師、專案教師及在學博、碩士班研究生(不含在職專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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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說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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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於每年3月、9月及11月各發一次申請通告,提醒本校各教學單位之專任教師及研究生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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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人應備齊相關資料(申請表、國際學術會議主辦單位之邀請函或論文接受函、論文摘要、國際會議日程表等會議相關資料、未獲科技部或校外單位補助之證明文件)經(指導教授)系所主管、院長簽核後,於會議舉辦前一個月送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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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及兩岸事務處於確認應備文件無誤後受理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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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隨到隨審為原則,於接獲科技部或其他校外單位申請補助結果之證明文件後,隨即回復申請人審核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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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核准補助者,如有變更或取消行程時,應事先循行政程序經簽准後,據以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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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補助者,至遲應於返國日起二個月內,完成繳交出國報告書(含簡報、論文全文或海報) 並辦理經費報支。
每年11月份以後返國者,若確無法於前項期限內完成出國報告及經費報支,由國際處彙整簽核,並於次年度1月31日前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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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結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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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圖:國際處首頁 > 出國交流與實習 > 補助師生出席國際會議 > 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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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(表):國際處首頁 > 出國交流與實習 > 補助師生出席國際會議 > 表單